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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盘活大型企业闲置资产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此提案的办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责成郭世俭副主任牵头,产权科具体负责承办。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我们深切感受到您对我市大型企业闲置资产状况的调研很深入,了解的情况很具体,建议针对性强,具有一定前瞻性。现结合我委的工作职能和实际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管理权限问题
提案中提到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等部分资产闲置,所列企业分属央企、民企,市国资委只对龙晟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具有监督管理权限。
二、关于对抚顺市大中型企业闲置资产进行分类统计的相关问题
按照工作职能,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状况进行定期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分类汇总,形成了闲置资产信息系统。其他企业由于管理权限不在市国资委,因此不在我们汇总范围之内。
三、关于资产包装利用信息化平台和相关宣传媒介对资产进行对外推介的相关问题
据悉,市商务局现正在对我市企业有价值的闲置资产进行梳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资料平台,整理成宣传图片或影片,包装后用多种方式对外展示推介,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合作,推动我市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利用。
抚顺市国资委
2022年5月11日
(信息来源:产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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