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抚顺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抚委发〔2018〕33号)要求,现将2023年抚顺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国有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一)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情况
2023年,全市共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8户(不包含5户市级功能类企业),其中市本级14户,县区14户。资产总额67.09亿元,净资产29.20亿元,资产负债率56.48%,营业总收入17.1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38亿元,实现减亏0.72%。28户企业2023年平均在岗职工7720人,较上年减少378人。
(二)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情况
市本级14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为51.86亿元,净资产27.58亿元,资产负债率46.82%,营业总收入14.46亿元,利润总额-1.27亿元,实现减亏4.51%;14户企业2023年平均在岗职工6860人,较上年减少320人。
市本级5户功能类企业资产总额为432.11亿元,资产负债率34.73%,净资产282.02亿元,营业总收入4.18亿元,利润总额2.91亿元,同比增长10.23%。5户企业2023年平均在岗职工338人,较上年减少14人。
另有5户参股企业,资产总额158.55亿元;净资产54.61亿元;资产负债率65.5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2.36亿元,同比增长4.24%;实现利润总额4.0亿元,同比增长5.26%。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15亿元,同比增长15%。
(三)我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主要特点
我市国有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主要集中于供水、供暖、公交、城建、交通、绿化等传统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行业。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2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国资国企全面落实“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大部署和工作安排,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五个工程”为工作主线,分类推进国资国企重点改革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持续推进成本控制与服务质效双提升,资源整合管理优势凸显
一是坚持严控成本与服务质效双提升。2023年,市本级国有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稳中向好。14户企业中,8户实现盈利,盈利面57.1%;6户亏损企业中,有5户较上年实现减亏,减亏额1081.7万元。其中公益类企业降本增效成效显著,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不断提升。供水集团全年处理上级平台诉求件5060个,办结率100%。通过实施“机构精简,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三项制度改革,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27.5万元,同比增长11.3%;新东供暖收归国有后,组建了“特急服务队151”,全力保障百姓151天供暖期的室温。
二是科学整合资源推进整合重组与“瘦身健体”。以集中做强优势主业、兼并撤销低效无效资产为目标,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原则,对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率。2023年共完成10户企业划转整合,压减子企业15户,超额完成年初计划。
三是全力推动央地融合发展,助力产业升级。组建央地合作工作专班,通过积极谋划、协调服务、跟进调度等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等服务,不断优化央地合作“软环境”,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2023年度共谋划实施了涵盖冶金新材料、石油化工、新能源产业及重大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的央地合作重大项目32个,总投资697亿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同时,借助辽宁省承办全国第十五届冬运会的有利契机,我市重点谋划了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及冰雪产业项目,打造文体旅融合发展新格局,点燃经济增长新引擎。
(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化运营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完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市场化选聘工作。2023年公开选聘103人,社会化选聘涵盖律师、审计师、企业管理者等多领域人才21人作为企业外部董事。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并100%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人才驱动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优势不断彰显。
二是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岗位“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机制,强化契约目标的科学性、挑战性和契约的刚性考核、兑现,进一步激发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热情和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三是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发展。实施专业化整合后,城建集团对新纳入的排水公司进行技术升级,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了对城市排水系统的智能化管理,为市防汛指挥部快速识别积水情况,迅速部署应急措施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供水集团、城建集团、中燃公司3户企业也在第一届辽宁省国有企业“星火”创新创意大赛中崭露头角,我市荣获优秀组织奖。
(三)国资监管方式不断优化,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巡视联动,凝聚监督合力。以巡视巡察整改为重要抓手,聚焦企业发展突出问题,靶向治理,堵塞监管漏洞。新东供暖改制隐匿国有资产案件,历时近10年取得重大突破,现已正式收归国有,挽回经济损失9059万元。
二是加强参股企业管理,主张国有股东权益。通过对参股企业开展股权价值评估及收益情况审计,积极维护国有股东权益,并大力争取参股企业支持,增加国有资本收益3353万元。
三是严管投融资行为,筑牢风险底线。坚持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思维,建立企业债务风险台账,严把投融资审批关,将各级企业对外投融资行为全部纳入审批范围并进行充分论证和科学评估,从源头上抓早抓好资金安全关,确保企业资金运作稳健、合规,有效防范资金流失和滥用风险,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全力推进遗留问题处理,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一是积极推进破产企业案件终结。电瓷厂两起诉讼案被成功撤销,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665万元。机械厂破产案历时18年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预计变现资产1.1亿元。
二是抚顺水泥破产重整稳步推进。积极配合管理人协助抚顺水泥复工复产并寻找战投,为企业提供共益债融资及贴现,帮助解决了全体职工的医保资金来源问题,确保职工病有所医,并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为企业破产重整提供了较为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扎实做好群众工作,为国企发展提供有利环境。指导企业扎实开展“三到位”工作,践行“枫桥经验”,全面推进积案化解,市属国有企业3个集体和5名个人被评为积案化解先进,市国资委政务热线平台被评为全市唯一一个省级先进单位。
三、存在问题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我市国资国企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公益类企业经营压力较大,体制机制有待改善。公益类企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主要侧重社会效益,刚性支出较高。
二是功能类企业经营能力不足,金融风险隐患较大。我市平台公司自主经营和市场竞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主营业务缺乏显著优势。
三是竞争类企业市场竞争力不足,创收能力有待提升。我市竞争类企业普遍规模偏小、质量不高,在转型为市场竞争主体后,仍受原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和思维惯性的影响,缺乏自主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
四、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们将继续在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改革,分类施策,协同发力,推动国有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是公益类企业降本增效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以提升民生服务质量为主要目标,提高公众认可度。通过合理安排用工、严控维修维护成本、加强闲置资产盘活等方式,不断降本增效,力争实现公益类企业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发展目标。
二是功能类企业增强服务政府能力。增强为政府服务的功能作用,加强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紧盯市场需求,提升创收能力,不断发挥融资担保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
三是竞争类企业增强创收能力。加强以国咨集团、城建集团为代表的竞争类企业的创收能力,通过提升专业资质、发展主营业务周边产业及适度引入数字化手段,不断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利用康养和新能源的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和充电桩产业,在民生领域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
四是继续推动破产企业案件终结。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深化与司法、自然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合作,确保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力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妥善解决资产变现及职工权益问题,共同推进破产案件顺利终结,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五是努力保持参股企业国有股收益贡献稳定。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股东知情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在维护国有股权益的基础上,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积极履行股东义务,为参股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强审计监督与收益管理,确保国有股收益足额上缴,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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