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任务部署,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级监管企业。
(二)依法全面履职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搭建以内设法制机构为主,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决策审查机制,对拟提交党委扩大会、主任办公会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事项依法合规、程序严谨、科学有效。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防止政策措施限制、排除市场竞争。
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章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持续深化企业法治建设。深化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工作水平和企业风险应对能力,推动企业加强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打造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的安全屏障和坚强后盾。
(三)完善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中央、我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抚顺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相关规定,对各业务处室起草的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对重要规范性文件共同研究论证,努力提高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
开展法律知识讲座。2022年11月中旬组织国资委全体工作人员以及监管企业的法律事务负责人开展关于企业合规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企业合规管理是比较新的概念,我委结合工作实际,为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法律事务负责人传达《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精神,并结合实际案例,生动的为参会人员讲述了应用案例,与时俱进地提高国资国企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水平。
(五)加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持续推动国有企业诚信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全体员工诚信守法意识,提升诚信合规经营的软环境。秉持“我就是营商环境”理念,弘扬正能量,主动宣传国有企业担当作为的典型事迹,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
法治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有待丰富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市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机构,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普法的渠道相对狭窄,普法的惠及面仅限于监管企业,且各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也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存在“水流不到头”的现象。
(二)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
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尚未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没有形成,没有养成遇到问题找法的习惯。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对干部的法治工作培训大多是对单一法律、单一法条或者是针对单一事项进行,没有形成完整的法治培训体系,导致其对推进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国资委主要负责人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不断加强组织保障。召开专题会议,谋划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定相关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委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加强领导学法工作,党委集中学习法律知识。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2.全面推进“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抚顺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抓好涉及我委的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精准落实。
(二)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深化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适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按照《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事项风险监督管理办法》,对出资监管企业提请的投资事项进行审批。
4.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效能。依托12345接诉平台,对接到的相关事项,结合市国资委职能职责,及时准确的进行答复。
5.构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我市统一安排部署,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6.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杜绝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助力诚信政府建设。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效
7.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按要求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评估清理制度。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8.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同时按照我市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要求,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
(五)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9.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值班要求,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六)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0.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从“接”“快”“办”入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我委的涉诉案件,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确保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目标。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2.增强监督整体效能,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对涉及我委主办、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认真研究,积极办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制约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1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八)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1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要求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5.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年内至少举办两期专题法治讲座。
(九)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
16.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市国资委党委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1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考核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和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18.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依规完成2022—2023年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对国资监管过程中有关重大决策、对外签订合同等事项发挥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把关作用,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市国资委
2022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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