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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22 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抚顺行”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2/06/07 浏览:

监管企业:

2022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抚顺市安委会相关要求,为深入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抚顺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监管企业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在各级党组织和企业营造全员学习的热潮,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抚顺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方案》,以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的宣讲活动,确保相关责任人切实学深悟透,指导安全生产各项举措有效实施,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围绕活动主题,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监管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头法、学法、守法,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主动走上讲台,讲责任提倡议,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企业“第一责任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选取“一案双罚”行刑衔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要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企业要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抚顺”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突出问题

各监管企业集中组织观看抚顺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和行业系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责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6月16日前后,各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活动,并以“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各企业“第一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本单位“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构建企业“第一责任人带头,全员参与”的宣传格局和“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五、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优势,构建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格局

各监管企业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突出活动主题,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的宣传报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相关要求

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活动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6月10日前报联络员名单,6月1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12月2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抚顺行”活动总结统计表。

 

联系人:王新瑶、田宇喆,53881573、53881535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维稳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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